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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含有 張惠霖的搜尋結果,共27

  • 涉詐領助理費、收賄案開庭 北市議員陳怡君認錯不該收錢

    涉詐領助理費、收賄案開庭 北市議員陳怡君認錯不該收錢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及收賄案,士林地院今(20)日開庭審理。傳喚陳怡君、張惠霖作證,針對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,是否透過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,每月支付4萬元顧問費行賄陳怡君。陳怡君當庭坦承錯誤,表示她事後才知情,雖未歸還款項,但強調沒有意識到有對價關係。法官認為其他被告均認罪,唯獨胡偉良否認行賄,諭知全案12月8日續審,將進行言詞辯論。

  • 高院裁定 綠涉貪議員百萬交保

 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,遭檢方起訴詐領助理費並收受建商賄賂,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,合議庭裁定2人從9月3日起延押2個月。2人不服,提出抗告,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審理後,創下罕見司法紀錄,他12日提訊2人後,裁定陳、張分別以100萬元、50萬元交保,均限制住居、出境及出海,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,需攜帶個案手機,每晚6點到10點在自家門牌前自拍線上報到,因不可抗告,2人確定交保。

  • 罕見!綠議員陳怡君涉貪延押    高院「首次」提訊就裁定:100萬交保

    罕見!綠議員陳怡君涉貪延押 高院「首次」提訊就裁定:100萬交保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及收賄,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,一審考量陳怡君雖坦承部分犯行並請求具保,但量她與共犯供述不一且與主任同住,有勾串證人之虞,裁定陳怡君9月3日起,延長羈押禁見2月,陳不服提抗告,高院今日開庭後改裁定陳女100萬元具保,限制住居、出境出海,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。

  •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貪!不服被延押2月提抗告 高院開庭審理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貪!不服被延押2月提抗告 高院開庭審理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及收賄,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,一審考量陳怡君雖坦承部分犯行並請求具保,但量她與共犯供述不一且與主任同住,有勾串證人之虞,裁定陳怡君9月3日起,延長羈押禁見2月,陳不服提抗告,她的律師師指前市長柯文哲都能交保,陳女無羈押必要,合議庭今(12)日會裁定。

  • 確定看守所過中秋!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貪 裁定延押禁見2月

    確定看守所過中秋!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貪 裁定延押禁見2月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及收賄,全案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,陳怡君雖坦承部分犯行並請求具保,但法院考量她與共犯供述不一且與主任同住,有勾串證人之虞。法院日前裁定,陳怡君自年9月3日起,延長羈押禁見2月。

  • 詐領助理費 北市議員陳怡君認罪

    詐領助理費 北市議員陳怡君認罪

 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、收賄護航建商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,士林地方法院25日下午首度開庭審理,提訊在押的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2人,2人均於庭審中認罪。陳怡君辯稱辦公室資金不足,才會把助理費用於公務支出,另向建商收賄部分是她不清楚對價關係。

  • 陳怡君涉貪案士林地院開庭 當庭認罪:繳回犯罪所得求交保

    陳怡君涉貪案士林地院開庭 當庭認罪:繳回犯罪所得求交保

   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、收賄,遭檢察官起訴,士林地院25日下午首度開庭審理,提訊在押的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。庭訊時,陳、張2人均認罪,陳供稱辦公室資金不足,才把助理費用於公務支出,收賄部分則是不清楚對價關係。

  • 涉詐領助理費、收賄抗告遭駁回! 北市議員陳怡君羈押禁見確定

    涉詐領助理費、收賄抗告遭駁回! 北市議員陳怡君羈押禁見確定

   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,因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逾384萬元及收受建商每月3萬9000元顧問費,共70餘萬元賄賂,檢方依貪汙罪起訴後,陳、張認罪,並已繳回不法所得,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,2人不服提抗告,台灣高等法院駁回,2人從6月3日起羈押3月,並禁止接見、通信確定。

  • 北市議員陳怡君移審 羈押禁見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移審 羈押禁見

    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詐領助理補助費逾384萬元,士林地檢署3日偵結,檢方另查出陳怡君收建商70餘萬元賄賂充當「門神」,依《貪汙治罪條例》不違背職務收賄、刑法偽造文書、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、建商共7人。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,移送士林地院審理後,2人雖在法庭上坦承起訴犯罪事實並已繳回不法所得,但法官認定2人「認錯不認罪」,說法與其他被告、證人有異,對於對價關係及主觀犯意尚待釐清,考量兩人住一起,有串滅證之虞,晚間裁定羈押禁見。

  • 涉詐領助理費、收建商賄賂認罪! 陳怡君與饅頭主任遭收押禁見

    涉詐領助理費、收建商賄賂認罪! 陳怡君與饅頭主任遭收押禁見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,因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逾384萬元及收受建商每月3萬9000元顧問費,共70餘萬元賄賂,士林地檢署3日依貪汙治罪條例、偽造文書、洗錢等罪嫌起訴2人及其他3名親屬。陳、張當庭認罪,並已繳回不法所得,法院稍早裁定收押禁見。

  • 北市議員陳怡君、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貪  4點半召開接押庭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、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貪 4點半召開接押庭

   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,因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逾384萬元及收受建商70餘萬元賄賂,士林地檢署3日依貪汙治罪條例、偽造文書、洗錢等罪嫌起訴2人及其他3名親屬。2人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費,並每月收取營建廠商顧問費,協助加速建照申請及道路開挖等程序,金額龐大且手法複雜,士林地院預計下午4點30分召開接押庭,先訊問張惠霖,接著再訊問陳怡君,法院預計稍晚會決定是否交保或接續羈押。

  • 北市議員陳怡君詐助理費384萬  又爆收建商賄款70餘萬  兩案遭起訴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詐助理費384萬 又爆收建商賄款70餘萬 兩案遭起訴

    士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,詐領助理補助費384萬餘元一案,3日偵查終結,檢察官依貪汙治罪條例、偽造文書、洗錢等罪嫌將2人及其他3名親屬提起公訴。此外,陳怡君與張惠霖另被控收受建商70萬餘元賄賂,同樣遭到起訴

  •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法院裁定延押禁見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法院裁定延押禁見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因涉嫌詐領助理費案,繼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日前遭延押後,士林地方法院4日裁准延長羈押陳怡君兩個月,並禁止其接見通信。士林地院表示,經法官訊問後,認定陳怡君犯罪嫌疑重大,其所涉犯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,且有事實足夠認定被告有串供、滅證之虞,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裁定延長羈押,時間自4月20日起算。

  • 涉詐領助理費!  議員陳怡君辦公室饅頭主任遭延押

    涉詐領助理費! 議員陳怡君辦公室饅頭主任遭延押

   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等人因涉嫌詐領助理費案,其中綽號「饅頭主任」的張,經檢方聲請延長羈押,士林地方法院10日裁准張惠霖延押2個月,禁止接見通信。陳怡君部分定4月14日召開延押庭。

  • 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交保失敗  抗告駁回確定羈押2月

    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交保失敗 抗告駁回確定羈押2月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00多萬元,遭檢察官依貪汙等罪聲請羈押,士林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,檢方抗告成功,士院重開羈押庭認為陳女擔任台北市議員,具有民意代表影響力,且她曾經提醒下屬如何面對檢調,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,改裁定羈押禁見2月,她提抗告駁回確定,陳從2月20日起羈押2月,並禁止接見通信。

  • 重開羈押庭 北市議員陳怡君遭收押

    重開羈押庭 北市議員陳怡君遭收押

 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00多萬元,遭檢察官依貪汙等罪聲請羈押,士林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,檢方抗告成功,士院20日重開羈押庭,陳怡君庭訊前語帶哽咽說「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」。但法官訊問不到1小時,認為陳女擔任台北市議員,具有民意代表影響力,且她曾經提醒下屬如何面對檢調,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,改裁定羈押禁見2月。

  •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  士院裁定羈押禁見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 士院裁定羈押禁見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,涉犯貪汙等罪,檢方聲請羈押禁見,士林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,檢抗告後,台灣高等法院認為,交保裁定沒有說明是否得以達到防免勾串共犯與證人,撤銷發回,士院更為裁定羈押禁見.

  • 北市議員陳怡君100萬交保遭「撤銷發回」 高院:有勾串之虞

    北市議員陳怡君100萬交保遭「撤銷發回」 高院:有勾串之虞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,涉犯貪汙等罪,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士院裁定100萬元交保,限制出境、出海及住居,檢抗告後,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.

  • 陳怡君100萬交保檢提抗告   「撤銷柯文哲交保」同一合議庭審理

    陳怡君100萬交保檢提抗告 「撤銷柯文哲交保」同一合議庭審理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,涉犯貪汙等罪,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士院認為陳涉貪嫌疑重大,但無羈押必要,裁定100萬元交保,限制出境、出海8個月,及限制住居於戶籍地,檢抗告後,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後,由撤銷柯文哲交保同一審判長王屏夏審理。

  • 議員陳怡君詐領助理費百萬交保  檢提抗告

    議員陳怡君詐領助理費百萬交保 檢提抗告

   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,涉犯貪汙等罪。調查人員13日凌晨將陳怡君及其服務處主任張惠霖移送士林地檢署,檢方複訊後,以2人涉犯重罪、有勾串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士院認為陳涉貪嫌疑重大,但無羈押必要,裁定100萬元交保,限制出境、出海8個月,及限制住居於戶籍地;張惠霖則裁准羈押禁見。士檢表示,17日下午5時前已決定提出抗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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